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42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5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22〕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和管理。
本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細則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本細則所稱網約車聚合平臺,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
第三條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市交通運輸部門可以根據交通出行需求和網約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道路資源承載能力、行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把握網約車運力規模,建立網約車規模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
第四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是本市網約車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本市網約車管理和監督工作。
發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總工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ǘ┚邆溟_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運輸、公安、稅務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ㄈ┦褂秒娮又Ц兜?,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材料。
第八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九條符合網約車經營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明確經營范圍為東莞市轄區內,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不符合網約車經營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材料。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網約車平臺公司合并、分立、遷移經營場所或者變更經營主體名稱的,應當到原許可機關辦理變更許可手續。
?。ㄒ唬┌l生過一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90日內發生兩起以上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30日內發生三起以上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經整改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
?。ǘ┍竟净蚩偣颈涣腥虢洜I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至申請時未移除的;
?。ㄈ┓召|量信譽考核等級連續兩年被評為A級或被評為B級且整改不合格的,或者考核等級一半以上為A級的。
第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規定向省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以開展相關業務。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臺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自終止經營之日起10日內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市交通運輸部門。
?。ㄎ澹┌惭b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且不低于本市出租車行業團體標準;
?。┎坏眠`反規定噴涂與我市巡游出租汽車相似顏色,以及安裝頂燈、空載燈等巡游出租汽車服務專用設施設備;
?。ㄒ唬┸囕v所有人為個人的,應當先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且名下無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并承諾由本人駕駛所申請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
?。ǘ┸囕v所有人為企業法人的,其名下不得存在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且滿足以下要求:首次申請的,申請車輛數應當不少于100輛;再次申請的,名下所有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應當已完成駕駛員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應當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ㄎ澹┸囕v所有者為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第十七條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本細則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初審通過的,申請人到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汽車后,市交通運輸部門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審核不通過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之日順延8年對應的日期。
?。ǘ┸囕v所有人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屆滿前申請退出網約車經營的;
?。ㄋ模┸囕v所有人為個人,該個人《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被吊銷、撤銷或者注銷的。
網約車車輛退出經營,或者行駛里程達到強制報廢條件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注銷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ㄒ唬┏钟杏行У腃2及以上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且至申請時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ǘo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證明材料,由市交通運輸部門向市公安部門調取查驗;本細則第二十條第(四)項的證明材料,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查證確認,申請人無需提交書面材料。
第二十二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考試、發放與管理按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執行。
網約車駕駛員應當按規定辦理從業資格注冊。網約車駕駛員不得在同一網絡服務平臺內重復注冊。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部門對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應分別依據本細則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一條進行初審。申請人應當在初審通過后90日內完成車輛使用性質變更或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逾期不辦理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
第二十四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ㄒ唬┘訌姲踩芾?,落實運營、網絡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風險能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支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ǘ┍WC提供服務的車輛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并將車輛相關信息向市交通運輸部門報備;保證車輛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鼓勵車輛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等保險;安全性能可靠,保證將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相關數據直接接入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設備故障、損壞、數據傳輸不正常的不得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ㄈ┍WC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并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市交通運輸部門報備;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駕駛員上崗前應當完成不少于24學時、在崗每年不少于8學時的教育培訓;承擔首問責任,及時對責任駕駛員按要求進行信譽考核記錄,加強繼續教育;
?。ㄋ模┚S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引誘駕駛員超時勞動和影響安全駕駛,不得將駕駛員服務計分與服務時長掛鉤,不得變相違法阻礙駕駛員自由選擇服務平臺。應建立駕駛員申訴處理機制,AC米蘭官網不得對申訴駕駛員實施報復行為;
?。ㄎ澹┏袚饕洜I風險,不得通過以租代購、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駕駛員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經營風險,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履行風險告知義務,與駕駛員簽訂經營風險告知書,確保理性從業;
?。┤鐚嵱涗涶{駛員、約車人在其網絡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車輛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并備份,通過網絡專線的方式傳輸至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并接收監管平臺反饋的管理信息;
?。ㄆ撸┕即_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合法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和設定抽成比例上限,實行明碼標價,鼓勵向乘客提供我市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采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直接涉及駕駛員權益的制度規則、平臺算法、定價機制、動態加價機制應相對平穩,制定或調整前應公開征求從業人員代表及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的意見和建議,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如涉及確定和調整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等經營策略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涉及通行費、停車費等收費的應清晰標明收費方式;
?。ò耍┰谔峁┚W約車服務時,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從業資格證件號碼、服務單位、手機號碼、服務評價結果、完整車牌號碼等信息;
?。ň牛┎坏梅恋K市場公平競爭,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ㄊ┩ㄟ^其網絡服務平臺以顯著方式將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進行告知,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不得使用前述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采集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網約車業務所必需的范圍。除配合國家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或者刑事偵查權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地理位置、出行線路等個人隱私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物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ㄊ唬┳袷貒揖W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所采集的相關個人信息和生成的相關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除法律法規有規定外,不得外流。不得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有害信息,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過濾阻斷有害信息傳播。發現他人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傳播有害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為公安部門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范、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接口、解密等必要的技術支持與協助。應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定級、備案、測評工作,落實系統安全主體責任;
?。ㄊ┎坏脤εe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ㄒ唬┎坏靡跃酆掀脚_名義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的價格行為,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市場秩序;
?。ǘ┞鋵嵑蓑炟熑?,不得接入未在本市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辦理相應網約車許可;
?。ㄈ┙⑻幹脵C制。發現合作網約車平臺企業及其提供的網約車服務有安全隱患的,應采取對應處置措施。配合相關部門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ㄋ模┙⑼对V首問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乘客因安全責任事故受到損害并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的,網約車聚合平臺應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ㄎ澹┤鐚嵪虺丝吞峁┖驼故揪W約車平臺公司名稱、車輛牌照和駕駛員等基本信息。落實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保護措施。
?。ǘ┤鐚嵅轵烋{駛員人身份,不得向無從業資格駕駛員提供車輛,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和無合法營運資質的車輛;
?。ㄎ澹┎坏猛ㄟ^以租代購、二手轉租、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承租人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經營風險;
?。ㄋ模┌凑找幎ㄊ褂孟嚓P營運設備開展服務,發現設備功能故障、損壞的,應在故障排除后運營;
?。ㄆ撸┎坏脤④囕v交由未取得合法從業資格的人員運營,不得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運營;
?。ò耍┎坏靡跃W絡預約以外的其他方式載客運營,不得巡游攬客,不得進入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候客通道候客、攬客;
?。ň牛┌l現乘客遺失物品的,主動提醒和歸還,無法歸還的,及時聯系網約車平臺公司或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ㄊ┎坏脤εe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ǘ┎坏脭y帶管制器具、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的物品;
第三十條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第三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提供服務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運營服務標準。
第三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駕駛員提供網約車車輛;不得向他人提供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通過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第三十三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加強網約車經營服務監督管理,充分利用乘客評價、政府部門監管等信息,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質量測評并公布結果。
第三十四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處理乘客的投訴,受理乘客投訴事項后,按照服務質量承諾、投訴受理渠道及投訴辦結時限辦理并答復,建立投訴處理檔案,并接受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督檢查。
乘客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答復不滿意或者未收到答復的,可以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投訴,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答復投訴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處理時間的,經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第三十五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范圍內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車輛注冊、駕駛員注冊、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信息。
第三十六條發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市出租車行業協會應當推動行業信用建設,建立完善車載服務終端相關技術標準,加強技術和市場調查,促進降低用戶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建立行業公約,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第三十八條被許可人取得網約車經營相關許可后不再具備許可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被許可人拒不整改或者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整改仍無法滿足許可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申請注銷相關許可,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撤銷相關許可。
第三十九條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第四十條網約車平臺公司及駕駛員有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廣東省出租汽車經營管理辦法》等規章行為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
第四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有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壟斷等行為的,由市發改、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第四十二條對監管中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由發改、公安、人社、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
第四十三條本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實行互認。駕駛員可在原證件有效狀態下直接跨類駕駛巡游出租汽車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如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巡游出租汽車以電訊、互聯網等方式為乘客提供預約出租服務的,應當符合本細則有關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的要求,可以按照網約車的計程計價方式和運價標準計收乘車費用。
第四十五條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所稱的純電動乘用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乘用車以及國家有關規定許可的原裝進口純電動乘用車。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由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凡是今后能夠通過書面告知承諾、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方式辦理的,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第四十九條本細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小青鳥”網約巴士的票價分區域內外,其中東城中心片區區域內定價為3元/人,區域外5元/人。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適老化交通出行服務水平,東莞巴士公司購置了65臺宇通適老化微循環公交車,進一步提高中心城區適老化交通出行服務水平,帶給市民群眾更優質、更便利、更舒心的公交出行體驗。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適老化交通出行服務水平,東莞巴士公司購置了65臺宇通適老化微循環公交車,進一步提高中心城區適老化交通出行服務水平,帶給市民群眾更優質、更便利、更舒心的公交出行體驗。
東莞網約車申請平臺入口怎么進入,有什么登錄選項?一起來了解一下具體的操作指引吧!
東莞網約車各類辦理材料電子檔、掃描件使用彩色jpg格式,掃描分辨率以能看清楚所有文字為準。
個人在業務平臺注冊賬號登錄系統,在業務平臺錄入上傳車相關資料,交通部門網上預審。
企業按交通運輸部要求做好數據庫對接技術準備工作,具備接入條件后,向市交通部門提交相關資料,市交通部門預審后,將企業提交材料報交通運輸部,同時抄報省交通運輸廳。
申請人提交報考要求的相關材料;由受理單位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真實并符合要求的,在省運政考試系統上幫助申請人進行申請填報和報考預約。
個人用戶注冊東莞網約車申請平臺可為本人考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進行預報名,考核通過后可打印從業資格證二維碼備查。
東莞網約車汽車運輸證申請條件是什么?東莞本地寶為大家整理好了,還有申請材料哦,詳見正文:
東莞網約車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是什么?東莞本地寶為大家整理好了,還有申請材料哦,詳見正文:
東莞網約車駕駛員證申請條件是什么?東莞本地寶為大家整理好了,還有申請材料哦,詳見正文: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網信辦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42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5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22〕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和管理。
本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細則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本細則所稱網約車聚合平臺,是指依托互聯網技術、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
第三條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市交通運輸部門可以根據交通出行需求和網約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道路資源承載能力、行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把握網約車運力規模,建立網約車規模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
第四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是本市網約車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本市網約車管理和監督工作。
發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總工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第二章 網約車平臺公司第五條從事網約車經營,應當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ǘ┚邆溟_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運輸、公安、稅務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ㄈ┦褂秒娮又Ц兜?,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七條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材料。
第八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九條符合網約車經營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明確經營范圍為東莞市轄區內,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不符合網約車經營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材料。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網約車平臺公司合并、分立、遷移經營場所或者變更經營主體名稱的,應當到原許可機關辦理變更許可手續。
?。ㄒ唬┌l生過一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90日內發生兩起以上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30日內發生三起以上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經整改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
?。ǘ┍竟净蚩偣颈涣腥虢洜I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至申請時未移除的;
?。ㄈ┓召|量信譽考核等級連續兩年被評為A級或被評為B級且整改不合格的,或者考核等級一半以上為A級的。
第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規定向省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以開展相關業務。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臺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暫?;蛘呓K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自終止經營之日起10日內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市交通運輸部門。
第三章 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第十三條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ㄎ澹┌惭b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且不低于本市出租車行業團體標準;
?。┎坏眠`反規定噴涂與我市巡游出租汽車相似顏色,以及安裝頂燈、空載燈等巡游出租汽車服務專用設施設備;
?。ㄒ唬┸囕v所有人為個人的,應當先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且名下無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并承諾由本人駕駛所申請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
?。ǘ┸囕v所有人為企業法人的,其名下不得存在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且滿足以下要求:首次申請的,申請車輛數應當不少于100輛;再次申請的,名下所有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應當已完成駕駛員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應當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ㄎ澹┸囕v所有者為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第十七條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本細則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初審通過的,申請人到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汽車后,市交通運輸部門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審核不通過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之日順延8年對應的日期。
?。ǘ┸囕v所有人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有效期屆滿前申請退出網約車經營的;
?。ㄋ模┸囕v所有人為個人,該個人《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被吊銷、撤銷或者注銷的。
網約車車輛退出經營,或者行駛里程達到強制報廢條件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注銷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ㄒ唬┏钟杏行У腃2及以上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且至申請時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ǘo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證明材料,由市交通運輸部門向市公安部門調取查驗;本細則第二十條第(四)項的證明材料,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查證確認,申請人無需提交書面材料。
第二十二條《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考試、發放與管理按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執行。
網約車駕駛員應當按規定辦理從業資格注冊。網約車駕駛員不得在同一網絡服務平臺內重復注冊。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部門對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應分別依據本細則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一條進行初審。申請人應當在初審通過后90日內完成車輛使用性質變更或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逾期不辦理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
第四章 經營服務規范第二十四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ㄒ唬┘訌姲踩芾?,落實運營、網絡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風險能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支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ǘ┍WC提供服務的車輛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并將車輛相關信息向市交通運輸部門報備;保證車輛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鼓勵車輛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等保險;安全性能可靠,保證將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相關數據直接接入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設備故障、損壞、數據傳輸不正常的不得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ㄈ┍WC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并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市交通運輸部門報備;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駕駛員上崗前應當完成不少于24學時、在崗每年不少于8學時的教育培訓;承擔首問責任,及時對責任駕駛員按要求進行信譽考核記錄,加強繼續教育;
?。ㄋ模┚S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引誘駕駛員超時勞動和影響安全駕駛,不得將駕駛員服務計分與服務時長掛鉤,不得變相違法阻礙駕駛員自由選擇服務平臺。應建立駕駛員申訴處理機制,不得對申訴駕駛員實施報復行為;
?。ㄎ澹┏袚饕洜I風險,不得通過以租代購、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駕駛員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經營風險,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履行風險告知義務,與駕駛員簽訂經營風險告知書,確保理性從業;
?。┤鐚嵱涗涶{駛員、約車人在其網絡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車輛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并備份,通過網絡專線的方式傳輸至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并接收監管平臺反饋的管理信息;
?。ㄆ撸┕即_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合法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和設定抽成比例上限,實行明碼標價,鼓勵向乘客提供我市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采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信息。直接涉及駕駛員權益的制度規則、平臺算法、定價機制、動態加價機制應相對平穩,制定或調整前應公開征求從業人員代表及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的意見和建議,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如涉及確定和調整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等經營策略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涉及通行費、停車費等收費的應清晰標明收費方式;
?。ò耍┰谔峁┚W約車服務時,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從業資格證件號碼、服務單位、手機號碼、服務評價結果、完整車牌號碼等信息;
?。ň牛┎坏梅恋K市場公平競爭,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ㄊ┩ㄟ^其網絡服務平臺以顯著方式將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進行告知,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不得使用前述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采集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網約車業務所必需的范圍。除配合國家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檢查權或者刑事偵查權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地理位置、出行線路等個人隱私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物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ㄊ唬┳袷貒揖W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所采集的相關個人信息和生成的相關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除法律法規有規定外,不得外流。不得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有害信息,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過濾阻斷有害信息傳播。發現他人利用其網絡服務平臺傳播有害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為公安部門依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防范、調查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接口、解密等必要的技術支持與協助。應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定級、備案、測評工作,落實系統安全主體責任;
?。ㄊ┎坏脤εe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ㄒ唬┎坏靡跃酆掀脚_名義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的價格行為,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及駕駛員管理。不得以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市場秩序;
?。ǘ┞鋵嵑蓑炟熑?,不得接入未在本市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辦理相應網約車許可;
?。ㄈ┙⑻幹脵C制。發現合作網約車平臺企業及其提供的網約車服務有安全隱患的,應采取對應處置措施。配合相關部門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ㄋ模┙⑼对V首問責任制,及時妥善處理乘客和駕駛員的咨詢投訴。乘客因安全責任事故受到損害并要求網約車聚合平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的,網約車聚合平臺應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ㄎ澹┤鐚嵪虺丝吞峁┖驼故揪W約車平臺公司名稱、車輛牌照和駕駛員等基本信息。落實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保護措施。
?。ǘ┤鐚嵅轵烋{駛員人身份,不得向無從業資格駕駛員提供車輛,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和無合法營運資質的車輛;
?。ㄎ澹┎坏猛ㄟ^以租代購、二手轉租、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承租人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經營風險;
?。ㄋ模┌凑找幎ㄊ褂孟嚓P營運設備開展服務,發現設備功能故障、損壞的,應在故障排除后運營;
?。ㄆ撸┎坏脤④囕v交由未取得合法從業資格的人員運營,不得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運營;
?。ò耍┎坏靡跃W絡預約以外的其他方式載客運營,不得巡游攬客,不得進入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候客通道候客、攬客;
?。ň牛┌l現乘客遺失物品的,主動提醒和歸還,無法歸還的,及時聯系網約車平臺公司或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ㄊ┎坏脤εe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ǘ┎坏脭y帶管制器具、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的物品;
第三十條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第三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提供服務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運營服務標準。
第三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駕駛員提供網約車車輛;不得向他人提供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通過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第五章 監督檢查第三十三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加強網約車經營服務監督管理,充分利用乘客評價、政府部門監管等信息,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質量測評并公布結果。
第三十四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處理乘客的投訴,受理乘客投訴事項后,按照服務質量承諾、投訴受理渠道及投訴辦結時限辦理并答復,建立投訴處理檔案,并接受市交通運輸部門監督檢查。
乘客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答復不滿意或者未收到答復的,可以向市交通運輸部門投訴,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答復投訴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處理時間的,經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第三十五條市交通運輸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范圍內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車輛注冊、駕駛員注冊、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信息。
第三十六條發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市出租車行業協會應當推動行業信用建設,建立完善車載服務終端相關技術標準,加強技術和市場調查,促進降低用戶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建立行業公約,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第三十八條被許可人取得網約車經營相關許可后不再具備許可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被許可人拒不整改或者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整改仍無法滿足許可條件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申請注銷相關許可,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撤銷相關許可。
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九條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第四十條網約車平臺公司及駕駛員有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廣東省出租汽車經營管理辦法》等規章行為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
第四十一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有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壟斷等行為的,由市發改、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第四十二條對監管中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由發改、公安、人社、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
第七章 附則第四十三條本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實行互認。駕駛員可在原證件有效狀態下直接跨類駕駛巡游出租汽車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如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巡游出租汽車以電訊、互聯網等方式為乘客提供預約出租服務的,應當符合本細則有關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的要求,可以按照網約車的計程計價方式和運價標準計收乘車費用。
第四十五條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所稱的純電動乘用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乘用車以及國家有關規定許可的原裝進口純電動乘用車。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由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凡是今后能夠通過書面告知承諾、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方式辦理的,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第四十九條本細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