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有權將該車輛在租賃期間內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將該車輛轉租給第三人,并與第三人簽訂汽車租賃協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 3、租賃汽車價格按照每年支付租金 元(大 寫: ),乙方應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一次性支付當年的租金,不得拖欠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視為乙方違約。
4、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5、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范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7、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后,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發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8、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并主動結清租賃期間的所有費用,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每遲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每年租金3%的遲延履行金。
9、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終止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約定,如有一方違約,違約者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 大寫: )違約金。
為適應客、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愿將全資自購車型: 噸位: 客、貨車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F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后車牌號: , 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 元;全年共計 元。作為甲方為乙方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 年交納一次,并應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1、 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保險費(齊全)、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 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雇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費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雇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1、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 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后,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 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2、 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后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1、 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2、 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并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并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 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愿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5、 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 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
7、 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 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后,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并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托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為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3、乙方自愿將為 車架號為 的車輛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后核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余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后,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衛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衛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后,并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為一式二份(涂改無效),作為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了加強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維護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制定本合同:
1、經政府職能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的北方物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所有掛靠其公司名下出租車的營運管理工作和出租車經營
2、根據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輛實行強制性保險的規定,乙方在營運期間,除依據規定投保機動車輛道路交通強制險外,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貳拾萬元,座位險每座拾萬元。
3、乙方故意降低投保額或保險期不及時續保,甲方有權讓其停止營運,乙方如強行營運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根據經營管理的需求,甲方將乙方編歸其所屬的出租車隊進行日常的營運、安全、技術、人事等管理與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與服務。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一次納經營管理保證金20xx元,合同期內,乙方違反規定的所扣除保證金應在10日內補足;合同期滿,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3、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處置車輛,如轉讓車輛需申請甲方同意,凡屬轉讓他人繼續與甲方合同營運的,原合同廢止,新營運者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屬戶籍轉入社會的,甲方收回專用出租牌照,協助辦理有關手續,費用乙方自理,本合同同時廢止。
甲方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輛戶籍、出租車專用牌照、用戶聯系接待和車輛營運、安全、技術等系列管理與服務。
1、乙方車輛必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限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營運活動,一般為城區出租客運,亦可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客運。
2、甲方對乙方車輛統一報班和松散型調度,乙方車輛必須持甲方指定例檢單位的檢驗合格證,經營證每天向甲方調度統一報班一次,報班后凡在城區范圍內營運的,五日內由乙方自主調派;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的,必須向甲方調度報告,出租任務完畢,必須向調度報班。
1、營運期間,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一切稅規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按月代收代繳。
(1)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營運安全、技術維修等進行組織監督、管理、服務和處罰,對嚴重違反合同和甲方有關規定或確系無力經營或違法亂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負責乙方生產、經營和營運、安全、技術等管理規章和辦法的制定、落實。
(2)負責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駕戶籍、用戶聯系接待和各項管理以及為乙方提供票證,代收代繳稅規費、種證照手續等服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為乙方提供修理場地及人員,并對其車輛實行強制二級維護,所提供維修配件及二維以外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對甲方違約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造成損失的,有權請求賠償;發生糾紛的,經調解無效,有權提起訴訟。
(1)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
(2)遵守甲方車輛例檢和按指定地點強制二保規定,經常保持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3)按時足額繳納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費用,承擔車肇及其它事故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雇傭的駕駛員須有相應的資質,反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未執行甲方統一報班規定,每發生一次,處以違約罰金20元,情節嚴重的,可停班整頓。
(3)未執行甲方例檢和二保規定的,每發生一次,分別處以100元和200元罰金。
(4)未按規定時限繳納合同規定費用和融資的,每延期一日,按應交款總額罰滯納金5%;拒不繳納的可在經營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10日內乙方必須補齊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扣車,從扣車之日起,超出10天乙方仍不交款者,甲方有權依據市場價格
(5)發生粗暴待客、不按規定收費、宰客、騙客等現象,每次以10100元罰款;發生中央、省、地、縣新聞媒介點名批評,影響甲方信譽的,分別處以600、400、300、200元罰款,直至終止合同,并承擔其它責任,
(6)私自轉租車輛的,罰款1000元,私自轉讓車輛或進行 違法犯罪活動被勞教、判刑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終止合同, 保證金不退。
2、乙方發生車肇事故,甲方協助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發生重大事故無法逆行繕后處理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車輛,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事故費用和欠借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4、乙方經營不善造成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虧欠合懇 規定費用或確系無力經營的,甭方可終止合同。
十、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無故解除合同,賠 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可折價收回車輛, 經營保證金不退,乙方確需終上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征 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終止合同時,甲方的管理費用同時停交, 稅規費按實際發生數交納。
十一、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同意后,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為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3、乙方自愿將為車架號為的車輛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后核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余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后,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衛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衛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后,并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為一式二份(涂改無效),作為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3、乙方自愿將為 車架號為 的車輛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后核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余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后,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衛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衛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后,并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為一式二份(涂改無效),作為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后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出租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底牌號為。
2、統一組織掛靠車輛的季檢、年檢、二級維護、統一辦理掛靠車輛落籍、牌照及營運等相關手續;
4、乙方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和保險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保險、運營、交通部門積極處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出租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并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出租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到公司辦理備案及轉讓手續。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后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 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出租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底牌號為 。
2、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在政府允許公司有償使用期限內 年使用。
2、統一組織掛靠車輛的季檢、年檢、二級維護、統一辦理掛靠車輛落籍、牌照及營運等相關手續;
4、乙方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和保險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保險、運營、交通部門積極處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出租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并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出租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有權將該車輛在租賃期間內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將該車輛轉租給第三人,并與第三人簽訂汽車租賃協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 3、租賃汽車價格按照每年支付租金 元(大 寫: ),乙方應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一次性支付當年的租金,不得拖欠租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視為乙方違約。
4、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5、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范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7、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后,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發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8、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并主動結清租賃期間的所有費用,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每遲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每年租金3%的遲延履行金。
9、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終止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約定,如有一方違約,違約者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 大寫: )違約金。
為了加強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維護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制定本合同:
1、經政府職能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的北方物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所有掛靠其公司名下出租車的營運管理工作和出租車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輛實行強制性保險的規定,乙方在營運期間,除依據規定投保機動車輛道路交通強制險外,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貳拾萬元,座位險每座拾萬元。
3、乙方故意降低投保額或保險期不及時續保,甲方有權讓其停止營運,乙方如強行營運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根據經營管理的需求,甲方將乙方編歸其所屬的出租車隊進行日常的營運、安全、技術、人事等管理與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與服務。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一次納經營管理保證金20xx元,合同期內,乙方違反規定的所扣除保證金應在10日內補足;合同期滿,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3、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處置車輛,如轉讓車輛需申請甲方同意,凡屬轉讓他人繼續與甲方合同營運的,原合同廢止,新營運者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屬戶籍轉入社會的,甲方收回專用出租牌照,協助辦理有關手續,費用乙方自理,本合同同時廢止。
甲方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輛戶籍、出租車專用牌照、用戶聯系接待和車輛營運、安全、技術等系列管理與服務。
1、乙方車輛必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限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營運活動,一般為城區出租客運,亦可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客運。
2、甲方對乙方車輛統一報班和松散型調度,乙方車輛必須持甲方指定例檢單位的檢驗合格證,經營證每天向甲方調度統一報班一次,報班后凡在城區范圍內營運的,五日內由乙方自主調派;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的,必須向甲方調度報告,出租任務完畢,必須向調度報班。
1、營運期間,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一切稅規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按月代收代繳。
2、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月交納管理費160元。當月稅規費和管理費乙方必須在前一個月二十日前向甲方繳納。
?。?)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營運安全、技術維修等進行組織監督、管理、服務和處罰,對嚴重違反合同和甲方有關規定或確系無力經營或違法亂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負責乙方生產、經營和營運、安全、技術等管理規章和辦法的制定、落實。
?。?)負責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駕戶籍、用戶聯系接待和各項管理以及為乙方提供票證,代收代繳稅規費、種證照手續等服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為乙方提供修理場地及人員,并對其車輛實行強制二級維護,所提供維修配件及二維以外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甲方違約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造成損失的,有權請求賠償;發生糾紛的,經調解無效,有權提起訴訟。
?。?)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
?。?)遵守甲方車輛例檢和按指定地點強制二保規定,經常保持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按時足額繳納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費用,承擔車肇及其它事故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乙方雇傭的駕駛員須有相應的資質,反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未執行甲方統一報班規定,每發生一次,處以違約罰金20元,情節嚴重的,可停班整頓。
?。?)未執行甲方例檢和二保規定的,每發生一次,分別處以100元和200元罰金。
?。?)未按規定時限繳納合同規定費用和融資的,每延期一日,按應交款總額罰滯納金5%;拒不繳納的可在經營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10日內乙方必須補齊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扣車,從扣車之日起,超出10天乙方仍不交款者,甲方有權依據市場價格處置車輛,處置車輛款扣除一切欠款和罰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發生粗暴待客、不按規定收費、宰客、騙客等現象,每次以10—100元罰款;發生中央、省、地、縣新聞媒介點名批評,影響甲方信譽的,分別處以600、400、300、200元罰款,直至終止合同,并承擔其它責任,
?。?)私自轉租車輛的,罰款1000元,私自轉讓車輛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判刑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終止合同,保證金不退。
2、乙方發生車肇事故,甲方協助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重大事故無法逆行繕后處理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車輛,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事故費用和欠借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4、乙方經營不善造成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虧欠合懇規定費用或確系無力經營的,甭方可終止合同。
十、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無故解除合同,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可折價收回車輛,經營保證金不退,乙方確需終上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終止合同時,甲方的管理費用同時停交,稅規費按實際發生數交納。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同意后,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為了加強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維護乘客、經營者、駕駛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制定本合同:
1、經政府職能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的北方物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所有掛靠其公司名下出租車的營運管理工作和出租車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輛實行強制性保險的規定,乙方在營運期間,除依據規定投保機動車輛道路交通強制險外,乙方必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貳拾萬元,座位險每座拾萬元。
3、乙方故意降低投保額或保險期不及時續保,甲方有權讓其停止營運,乙方如強行營運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根據經營管理的需求,甲方將乙方編歸其所屬的出租車隊進行日常的營運、安全、技術、人事等管理與服務。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與服務。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一次納經營管理保證金20xx元,合同期內,乙方違反規定的所扣除保證金應在10日內補足;合同期滿,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3、合同期內,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或處置車輛,如轉讓車輛需申請甲方同意,凡屬轉讓他人繼續與甲方合同營運的,原合同廢止,新營運者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屬戶籍轉入社會的,甲方收回專用出租牌照,協助辦理有關手續,費用乙方自理,本合同同時廢止。
甲方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輛戶籍、出租車專用牌照、用戶聯系接待和車輛營運、安全、技術等系列管理與服務。
1、乙方車輛必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限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營運活動,一般為城區出租客運,亦可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客運。
2、甲方對乙方車輛統一報班和松散型調度,乙方車輛必須持甲方指定例檢單位的檢驗合格證,經營證每天向甲方調度統一報班一次,報班后凡在城區范圍內營運的,五日內由乙方自主調派;從事臨時性長途出租的,必須向甲方調度報告,出租任務完畢,必須向調度報班。
1、營運期間,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一切稅規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按月代收代繳。
2、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月交納管理費160元。當月稅規費和管理費乙方必須在前一個月二十日前向甲方繳納。
?。?)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營運安全、技術維修等進行組織監督、管理、服務和處罰,對嚴重違反合同和甲方有關規定或確系無力經營或違法亂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負責乙方生產、經營和營運、安全、技術等管理規章和辦法的制定、落實。
?。?)負責向乙方提供單位名稱、車駕戶籍、用戶聯系接待和各項管理以及為乙方提供票證,代收代繳稅規費、種證照手續等服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為乙方提供修理場地及人員,并對其車輛實行強制二級維護,所提供維修配件及二維以外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甲方違約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造成損失的,有權請求賠償;發生糾紛的,經調解無效,有權提起訴訟。
?。?)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
?。?)遵守甲方車輛例檢和按指定地點強制二保規定,經常保持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按時足額繳納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費用,承擔車肇及其它事故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乙方雇傭的駕駛員須有相應的資質,反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未執行甲方統一報班規定,每發生一次,處以違約罰金20元,情節嚴重的,可停班整頓。
?。?)未執行甲方例檢和二保規定的,每發生一次,分別處以100元和200元罰金。
?。?)未按規定時限繳納合同規定費用和融資的,每延期一日,按應交款總額罰滯納金5%;拒不繳納的可在經營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10日內乙方必須補齊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扣車,從扣車之日起,超出10天乙方仍不交款者,甲方有權依據市場價格處置車輛,處置車輛款扣除一切欠款和罰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發生粗暴待客、不按規定收費、宰客、騙客等現象,每次以10—100元罰款;發生中央、省、地、縣新聞媒介點名批評,影響甲方信譽的,分別處以600、400、300、200元罰款,直至終止合同,并承擔其它責任,
?。?)私自轉租車輛的,罰款1000元,私自轉讓車輛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勞教、判刑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終止合同,保證金不退。
2、乙方發生車肇事故,甲方協助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重大事故無法逆行繕后處理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車輛,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事故費用和欠借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4、乙方經營不善造成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虧欠合懇規定費用或確系無力經營的,甭方可終止合同。
十、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無故解除合同,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可折價收回車輛,經營保證金不退,乙方確需終上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終止合同時,甲方的管理費用同時停交,稅規費按實際發生數交納。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同意后,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后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出租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底牌號為。
2、統一組織掛靠車輛的季檢、年檢、二級維護、統一辦理掛靠車輛落籍、牌照及營運等相關手續;
4、乙方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和保險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保險、運營、交通部門積極處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出租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并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出租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到公司辦理備案及轉讓手續。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二: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后,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沖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系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AC米蘭官網